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關于2020年審計工作整改情況的公示
按照《深圳市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高校財政經費投入和使用情況專項審計調查報告》(深審行調報〔2020〕11號)要求,我校對整改情況公示如下:
一、關于“科技成果轉化效率偏低”問題
(一)審計報告內容
審計重點對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形式中的技術轉讓情況進行審查,科技成果轉化效率偏低。
(二)審計整改情況
擬采取多種措施,促進我校的知識產權轉移轉化工作,具體如下:
1. 擴大、加強與產業界的聯系。通過與各級政府技術轉移部門聯絡和我校自主組織的技術咨詢會、校企對接會等,增加與企業對接的頻次,擴大我校知識產權與產業需求的接觸面,提升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比例。
2. 專利布局前移。根據我校優勢學科、優勢研究方向,在應用基礎研究時期規劃布局,將教師研究方向與企業需求結合,從科研源頭理清理論與產業技術的對接關系,最終實現技術定向研究,降低專利技術的產業應用成本,提高轉移轉化效率和比例。
3. 優化、完善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激勵措施,鼓勵應用基礎研究,提高教師申請專利積極性,提高教師科研與產業對接合作的積極性,提升學科研究方向與相關產業的契合度。
4. 加大人才引進力度,加快教師隊伍建設,產出更多科研成果。
5. 建設高水平科研平臺,為更多成果產出提供較好條件。建校以來,通過各級政府的支持,學校已經建設了38個研究平臺,但從數量和水平上看,需要進一步提升,加大實驗室投入,購置儀器設備,為更多成果產出提供更好的條件。
二、關于“科研經費勞務費會計科目”問題
(一)審計報告內容
港中大(深圳)在科研經費勞務費科目中列支非項目聘用人員基本工資,一次性津貼,涉及金額11.96萬元。
(二)審計整改情況
經深入調查,該業務在會計處理上是會計重分類的問題。針對此問題,我校在審計期間立刻做出了更正,也為人員費預算支出和績效支出分別建立對應的會計科目,并進一步開展了勞務費專項清查,進行了會計科目的相應調整。
三、關于“內部審計工作仍需強化”問題
(一)審計報告內容
港中大(深圳)未建立內部審計制度、未指定內審部門或未配備必須的內審人員,內審工作仍需強化。
(二)審計整改情況
我校的內部審計制度是通過港中大(深圳)的審計委員會進行管理,向港中大(深圳)理事會進行工作匯報。目前指定由香港中文大學(以下簡稱“港中大”)內部審核處執行內部審計工作,有關整體審計計劃及協調工作,另有港中大內部審核處管理人員負責。隨著大學的發展,大學已經考慮有計劃逐步建立港中大(深圳)的內審部門,將與港中大內部審核處合作, 待時機成熟后建立起港中大(深圳)的內審部門。
綜上,我校將切實抓好各項整改工作進一步落實,構建起“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整改落實體系。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