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7年深圳市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的通知
2017年深圳市國際科技合作項目開始申報,現將申報要求說明如下:
一、
該項目分國際科技合作研究開發項目和國際科技合作交流活動項目進行資助,重點支持具有國際領先水平、彌補我市產業鏈缺失環節的技術合作項目,鼓勵與外國先進科研機構進行前瞻性研究合作。
重點領域包括互聯網、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等未來產業;先進制造和涉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領域。
二、資助強度及研究期限
國際科技合作研究開發項目:事前資助方式,單個項目最高資助100萬元,研究期限一般為2年,資助經費比例不超過中方研發投入資金的50%。
國際科技合作交流活動項目:事后資助方式,對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已舉辦的國際科技合作交流活動進行資助。單個項目最高資助100萬元,資助經費比例不超過實際發生合理費用的50%。
三、申報條件
國際科技合作研究開發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1.已與國外注冊的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簽訂合作協議,明確技術、人力、設備、資金投入及知識產權歸屬等權利義務,進行合作研發等科研活動,合作研發的成果由雙方共有或者由中方所有;
2.重點支持以色列、美國、加拿大、英國、丹麥和澳大利亞等與深圳市已經簽署有關科技合作協議的國家和地區開展的國際科技合作項目。
國際科技合作交流活動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1.我校作為國際科技合作交流活動的組織者或承辦者;
2.活動應當是在深圳舉辦,具有國際影響的國際科技合作學術交流會議、國際行業技術論壇等科技交流活動(參加人數100人以上,其中外賓人數30人以上);或者承辦已與深圳市簽訂政府間科技合作協議的國家和地區間的各類國際科技合作交流活動;或者在國外舉辦的大型科技合作交流推介會、科技合作項目對接會;
3.不得就同一支出事項申請市科技研發資金其他計劃或者其他市級財政資金資助。
四、申報流程
國際科技合作研究開發項目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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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c.
注:上傳的附件材料只需提供PDF掃描版即可
國際科技合作交流活動項目
直接向科研處提交以下紙質材料一式三份:
1.舉辦活動的相關批文、協議、合同復印件;
2.活動總結報告(內容包括:活動的基本情況、規模和規格,出席會議的重要嘉賓,活動的主要內容、成效和啟示等);
3.組織活動、會議的邀請函;
4.活動現場的彩色照片;
5.出席會議的名單(包括單位名稱、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6.出席學術交流會議的境外人員和嘉賓的護照或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
7.項目執行所發生的費用清單和支出單據、集中支付憑證及所涉及的相關合同(協議)書;
8.項目經費使用情況表。
五、注意事項:
1.
2.
六、申報時間
2016年3月6日前網上提交國際科技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申請書并上傳完所有附件材料(紙質申報材料由科研處統一打印、制作、裝訂);國際科技合作交流活動項目直接由申請人于3月6日前提交上述要求的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三份)至科研處。
七、聯系方式
高 尚 84273269 kevingao#cuhk.edu.cn
附件1:國際合作項目可行性報告模板